【案件】原、被告于1985年农历1月8日按当地风俗习惯举行婚礼,形成事实婚姻关系。同年农历10月18日婚生长女 [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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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之子吴某与被告王某于2006年11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,2008年8日10日,原告之子吴某去世。但其遗产没有分割清楚,故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给付原告应继承吴某的遗产44 479元。
多种继承方式的先后问题
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、岳父母须尽哪些赡养义务
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
继承人放弃的遗产处理原则
遗嘱继承人仍能参加法定继承
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、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,同他们是否再婚没有关系
有继承权人同时死亡继承权确定问题
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互相继承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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